蒲庙市政道路划线

发表时间:2022/04/29 00:00:00  浏览次数:2313  
12.9 人行横道线

12. 9.1 无过街人行天桥或地道等其他过街设施,下列情况应设置人行横道线:
1、道路交叉口;
2、次干路及支路上大型公共建筑、卖场超市、学校、幼儿园、医院、养老院、地铁站出口等行人横过道
路较为集中的路段;
3、路侧有出入口或人流集中区域,高峰小时横穿道路人流最大、集中的位置;
4、按照道路等级和所处城市区位对人行横道有设置要求,需要设詈人行过街通道的路段。


12.9.2 路段中人行横道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1、有天桥或地道等其他人行过街设施的前后100m范围内,不宜设置人行横道线;
2、主干路、次干路上公交站台前后30m范围内,不宜设置人 行横道线;
3、lOOm范围内不宜设两处人行横道线;

4、在视距受限制的路段、急弯、陡坡等危险路段和车行道宽度渐变的视距不良路段,不应设置人行横道
线;

5、当特殊条件需设置人行横道线时,必须配合设置人行横道警告标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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