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9 人行横道线
4.9.1 人行横道线为白色平行粗实线(又称斑马线),既标示一定条件下准许行人横穿道路的路径,又警示机动车驾驶人注意行人及非机动车过街。4.9.2 道路交叉口和行人横过道路较为集中的路段中无过街天桥,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时,应施划人行横道线;学校、幼儿园、医院、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,应施划人行横道线,设置指示标志。














4.9.3 人行横道线一般与道路中心线垂直,特殊情况下,其与中心线夹角不宜小于60(或大于120)其条纹应与道路中心线平行;人行横道线的最小宽度为300cm,并可根据行人交通量以100cm为一级加宽。人行横道线的线宽为40cm或45cm,线间隔一般为60cm,可根据车行道宽度进行调整,但最大不应超过 80cm,如图14所示。人行横道线的设置间距根据实际需要确定,但路段上设置的人行横道线之间的距离一般应大于150m。